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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制度改革、垄断势力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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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5 07: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农地制度改革、垄断势力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

曾萤杨丹刘自敏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有一位博士生,还有两位教授,其中一位教授是本文通讯作者 。



摘要: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对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意义重大,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本文从农地“三权分置”的角度出发,剖析中国农地制度改革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与竞争的理论逻辑,将农地“三权分置”政策实施当作准自然实验,运用倍差法并借助上市公司数据展开实证检验。研究发现,农地“三权分置”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创新有显著促进作用,对弱垄断势力企业的促进效应更大,排除行业发展趋势、全国性政策影响、控制非平行趋势后这些结论仍稳健。机制分析表明,农地“三权分置”促进了技术创新,其方式是降低农产品加工企业成本。此外,农地“三权分置”对林产品加工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十分显著,这种促进作用大于种植加工企业,也大于养殖加工企业。研究展现了农地“三权分置”在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展现了其在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竞争中的重要作用,为理解中国农地制度改革的经济效应提供了经验证据。

关键词: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技术革新,垄断力量,准自然试验,农产品加工公司

【全文链接】



曾萤、杨丹、刘自敏:农地制度改革、垄断势力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202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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