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9|回复: 0

性侵害成社会难题,化学阉割能否震慑罪犯?C罗性侵案引关注

[复制链接]

6559

主题

0

回帖

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9751
发表于 2025-4-30 09:4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性侵害向来是备受瞩目的社会问题,面对屡屡禁止却仍不停息的性侵案件,许多国家提出“化学阉割”用以震慑强奸犯,那么,化学阉割到底是什么?

最近几日,著名球星C罗由于性侵事件登上了微博热搜。

这位足球巨星年轻且英俊,他被指控在2009年于美国实施了强奸行为,受害者是一名叫马约尔加的女子,事后他给了该女子37万美元作为“封口费”。

[]

丑闻被曝光后,哪怕不是C罗的粉丝,也不禁会震惊地感慨,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那位风靡全球的超级球星,还有拥有亿万资产的中国“霸道总裁”,他们居然也会实施强奸行为?明明主动追求他们的女子多得数都数不过来!

现如今,各种性侵案件被曝光出来,数量越来越多。在性侵犯罪者的群体中,并非只有性资源极度匮乏的贫穷男性,还有像C罗这样的大佬 。

而性侵事件的受害者,除了成年女性外,也有很多未成年的女童。

我们到底该采取怎样的行动才可以避免性侵事件屡屡出现呢?有网友愤怒地表示,应当没收强奸犯的“作案工具” 。

这并不是一句戏言。

当下,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女性的保护,在有些国家,对强奸犯进行“化学阉割”,这已经成为既定的法律。

中国,是否也要效仿?

2016年3月17日,哈萨克斯坦通过了一项法案,该法案针对犯罪者,是关于化学阉割的 。

01

“化学阉割”,从名称含义来讲,是借助药物抑制男性睾丸素的释放,让其渐渐丧失男性正常的性功能,使性的欲望大幅消退。它与手术阉割不一样,不会切除生殖器官,也不会使人绝育 。

对于一个男人而言,性功能丧失是极大的耻辱,这种耻辱对其身心造成的毁灭性打击非常明显 。

哪怕是针对罪大恶极的强奸犯,实施化学阉割这种惩罚,也是存在很大争议的。

有人认为,这种手段太过残酷野蛮,它属于肉刑的范畴,在文明社会应当被摒弃,我们要尊重罪犯的人权。

却不知道,这种看上去不人道的刑罚,最初是起源于最重视人权的美国。

美国人一直以来都崇尚天赋人权,对于罪犯的权利也都尽可能地去保护,然而有一类罪犯面临的却是最为严苛的惩罚,这类罪犯就是对孩子实施性侵的强奸犯。

美国不少州都借助法律作出规定,性侵儿童的人就算服完刑,也得佩戴能让警方随时定位的手环,其居住活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并且不准居住在学校以及幼儿园周边。

有些地方甚至会专门设立针对恋童犯的禁区,不允许他们靠近 。



此外,美国公民家中若有孩子,他们都能够通过登录政府相关网站,查询自家住宅附近是否有出狱的强奸犯,以此避免孩子受到伤害 。

在美国,性侵犯系统面向公众开放,任何人都能够上去查阅家附近是否存在性侵犯情况,进而依据此来决定诸如是否要在此地买房、是否要在此地上学等重要问题 。

对强奸犯的管理已然这般严厉,为何还要运用化学阉割这种刑罚?

02

原因无他,在强奸这件事情上,屡教不改者是在太多了。

1998年,美国心理学会曾经针对性侵做过一个统计调查。

数据显示,仅在加利福尼亚州,有犯罪前科的强奸犯再次实施犯罪的比率,就高达将近28%!

这是一个让人触目惊心的数字。

而且,这个数据所反映的只是再次强奸被抓获的情况,很有可能存在许多受害者选择忍气吞声而未报案,所以真正的数据应当比28%更高!

这当中存在不少恋童癖,他们专门对孩子实施侵害,甚至在20世纪60年代,出现过双性恋父亲性侵亲生儿子这种犯罪事件 。

为什么这些人屡教不改?

一方面是心理和性格方面的问题。

性侵儿童的人当中,有很多是天生就有恋童心理的,还有很多是天生具有反社会人格,并且没有道德观念,而这些根深蒂固的先天性特质都是很难凭借教育去改变的。

就算他们被逮住了,也不觉得自己犯了错,只会认为是这次运气欠佳才被抓住。刑满释放后,依旧会再次作案。

另一方面则是生理上的问题。

有些多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强奸犯,并非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违反道德和法律,然而他们体内睾丸激素分泌过量,致使其在性欲望方面比普通人强烈得多,从而根本无法控制自己 。

用一句不中听的话来讲,只有没收作案工具,不然指望这些人不再继续干是根本办不到的。

03

于是,1996年,美国立法开启了“化学阉割”这一刑罚。

不过,美国不是强制犯人接受阉割,而是赋予罪犯选择权,罪犯可以选择化学阉割,也可以选择更长的刑期 。

有一个亚洲国家,其做法非常强硬,完全不给予犯人选择的权利,而是直接强制实行化学阉割 。

这个国家就是韩国。

韩国有能改变国家的电影,《素媛》当年上映后,在韩国国内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民众对性侵儿童的人极为厌恶,恨不得将其除掉 。

在一次民意调查里,将近80%的韩国民众支持对性侵儿童者实施阉割,其中38.3%的民众觉得不应进行化学阉割,而应进行物理阉割,也就是直接剁掉性侵者的“作案工具”。



2010年6月29日,韩国国会正式通过了化学阉割法案,这一法案针对性侵儿童者,发出了最高等级的警告信号。

2012年,有一位姓朴的强奸犯,他成为韩国历史上第一位被阉割的罪犯,在此之前,他曾先后性侵过四名幼女 。

而且,朴某因性侵行为入狱服刑,出狱后不但没有丝毫悔改之意,反而变本加厉,最终获得了韩国历史上首个“阉割大礼包”。

朴某被韩国警方抓获

化学阉割确实有效吗?答案是肯定的。

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有一位叫伯林的研究者,他曾做过一个跟踪调查,在他调查的629名被化学阉割的罪犯里,这些罪犯出狱后再次犯罪的比率仅为8%,该比率远低于平均值。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采用“化学阉割’来惩治性侵者。

就连一向宣称尊重人权的西欧国家,比如英国、德国、瑞典等,在性犯罪率不断升高的情况下,也不得不考虑采用化学阉割这一手段 。

04

但是,反对化学阉割的呼声也一直很高。

首先,一些心理学家持有这样的观点,化学阉割不是好的策略,原因在于罪犯失去性功能之后,极有可能心理变得更加扭曲,进而产生更大的危害性 。

毕竟,阉割会彻底剥夺男性的尊严。

其次,化学阉割实施起来难度比较大。

仅仅注射一次药物无法达到一劳永逸的效果,需要每隔一段时间持续注射,唯有如此才能保证效果,不然罪犯身体内将会恢复到旺盛的性欲状态。

然而,对于一个已经出狱的犯人而言,要想让他每隔一段时间就回来乖乖接受注射,这实在是非常困难的,而且这必然会增加政府方面的管理成本。

有网友提出为“性侵者”戴上脚镣

最后,争议最多的就是人权问题。

强奸犯属于人类,在他们已经接受刑罚承担犯罪应有的后果之后,我们有没有权力剥夺他们的性功能?

许多专家对此持有否定看法,他们觉得不应当采用此种太过残忍的刑罚 。

但是,如果一味去尊重强奸犯的人权,那我们要怎样去保护我们的孩子呢?看到网络上到处都是“三年血赚,死刑不亏”这样的言论,难道真的不会让人感到不寒而栗吗?

在中国,性侵犯罪频繁出现,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事件也屡见不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以“强奸”作为案由进行搜索,得到的结果多达8万多条 。

中国,究竟应不应该引进“化学阉割”?你怎么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远见科技】 ( 京ICP备20013102号-58 )

GMT+8, 2025-5-19 03:44 , Processed in 0.400687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