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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等多要点推进改革,确保其正确方向与成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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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9 19: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经济周刊》 首席评论员 钮文新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以及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的作用。发挥党协调各方的作用。发挥党领导核心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改革的各个方面。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就要有所应。做到改革是为了人民。做到改革依靠人民。做到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不移。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创新。推进理论创新。推进实践创新。推进制度创新。推进文化创新。推进其他各方面创新。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进行总体谋划。做到破立并举。坚持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与社会的重大关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重大关系。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重大关系。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重大关系。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增强改革整体性。增强改革协同性。

2024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众人关注下结束。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这个决定简称为《决定》。有评论指出,《决定》是世界焦点,也是中国焦点。纵观世界,没有任何国家和政党,有如此政治气魄与历史担当,敢于大刀阔斧、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没有任何国家和政党,能在短时间内推动如此大范围、大规模、大力度的改革。也没有任何国家和政党,能在改革进程中取得如此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

《决定》在论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时提到。继续完善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会愈发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基本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筑牢坚实根基。

要达成这般宏伟的目标,强大国家财力与金融支持不可或缺,系统集成式的全面深化金融财税体制机制改革更是必不可少。我们必须清晰地认识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奏响的是新时代改革的号角,要贯彻“六个坚持”原则,推进系统性改革。

金融改革必须遵循“六个坚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金融系统马上展开学习贯彻工作。并且从自身不同角度,提出了诸多具体改革策略。需要明确的是,在作为重要分项改革的领域,一定要遵循“六个坚持”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不仅要求金融业界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以及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更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要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具体到金融改革。这要求我们必须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要时刻牢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同时要让人民能够共享金融改革的成果

坚持守正创新。就金融改革而言,“守正”意味着金融改革始终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展开。“守正”还意味着金融改革始终围绕服务科技创新展开。“守正”也意味着金融改革始终围绕服务中小投资者和消费者展开。这是金融创新的前提。这也是“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的关键所在。新时代的金融创新。是在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上的创新。今年1月16日,国家领导人于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其强调,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遵循现代金融发展客观规律。同时,这条路具有适合我国国情的鲜明特色。并且,它与西方金融模式存在本质区别。我们要坚定自信,在实践中持续探索完善,让这条路越走越宽广。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必须大力加强金融改革的顶层设计与总体谋划。要本着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的客观要求。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在金融制度建设方面,不能照抄照搬别人有的。更要防止金融发展背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防止金融发展背离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根本宗旨。不能从技术炫耀角度将中国金融引入空转套利。不能从技术炫耀角度将中国金融引入零和游戏。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金融领域,要将所有金融行为都纳入监管。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要推进符合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的金融法制。要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要摒弃违背社会主义立法初衷的金融市场规则。要着力构建符合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金融法治体系

坚持系统观念,在金融领域意义尤为突出。金融运行与经济全局紧密相关,良好的金融市场态势影响着全社会的经济预期和信心。因此,在金融领域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极为重要。故而,增强金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必然要求。

抓住金融系统性改革的龙头

中国改革开放要实现伟大目标。不管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都已不允许单兵突进的改革方式。必须讲求高度的系统性。还要有整体性。并且具备协同性。在高质量的金融改革开放进程中。系统集成非常重要。

比如在宏观政策方面,《决定》强调,必须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要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还强调要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国家战略制定和实施机制,加强国家重大战略深度融合,增强国家战略宏观引导、统筹协调功能。这便要求我们,围绕实施国家发展规划、重大战略,促使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挥力量,优化各类增量资源配置以及存量结构调整。与此同时,还要健全国际宏观政策协调机制。诸如此类。毫无疑问,围绕国家发展规划以及重大战略。改革并完善各项宏观政策的协调机制。这应是未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更是推动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关键。是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聚焦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决定》给出诸多方面具体内容。排在首位的是:“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货币政策对经济而言,是管总管全局的宏观经济政策。它还关乎所有金融市场改革走向。占据金融改革龙头地位。还会对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起到决定性作用

货币政策必须首先改革到位

怎样才能让改革达到预期效果?央行得先强化系统性思维。从现代中央银行体系的角度来讲,中央银行早就不只是扮演“银行的银行”这一角色了。它也不仅仅只是充当“最后贷款人”。它还是国家宏观经济的守护者。是国家总体经济战略的推进者。是整体金融市场稳定的助力者。所以,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需具备全局意识。其目标是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让货币政策更注重金融市场的系统集成。还要更注重金融市场的重点建设。并且更注重金融市场的功能实效。

特别是针对“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这五篇大文章。中央银行的作为不只是关乎金融资源向谁倾斜的问题。更应是针对这些重点领域强化股权资本的问题。强化长期资本的问题。强化资本流动性供给的问题。同时还关乎“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必讳言,当下央行制度存在诸多问题。货币政策传导同样存在诸多问题。这大概就是《决定》要求有关各方通过改革“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的关键原因。

字少事大的金融法

在《决定》里,“制定金融法”这几个字虽只有五个。可它属于重大事项。长久以来。我国不存在以“金融法”命名的单一法律。涉及金融类的法律。一般依据所涉不同金融领域来命名。像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期货法、票据法、保险法、外汇管理法等。

通常情况下,各分支金融法律法规均为具体规范。其共同特性为:直接对金融监管关系与金融交易关系予以调整。其他涉及金融关系的法律,像民法等,虽也可调整金融关系,然而都属于间接调整。所以,极为有必要存在一部金融法。它能更宏观地把所有调节金融关系的法律汇总起来。并进行系统研究。如此才契合金融自身系统化的特点。特别是从现实中金融发展的趋势来讲 各金融分支领域的行为和业务 交叉得越来越多 要是仅有金融行业的立法 这会对金融司法者 判断一些金融行为的分类 产生影响

金融法具备显著的系统性特性。它所调整的关系并非“一对一”的关系。而是“一对多”以及“多对一”的关系。金融业存在“连锁反应”的特点。故而金融法对金融业有着“牵一发动全身”的系统作用以网贷公司为例 其业务行为属于小额信贷 此属银行监管范畴 然而其资金来源大多来自“不断滚动的资产证券化” 这又归属于证券监管范畴 若有关部门各管一段 规则不一致 那么小额信贷就能将杠杆放大至几十倍 进而加大全社会整体金融风险所以中国需要一部法律。这部法律要能统一面对所有金融行为。还要实施监管以及行为约束。这对“把所有金融和类金融行为全面纳入监管”是有利的。

金融法调整金融交易与金融监管关系。所以它比商法、民法等其他法律更具宏观调控性。金融法规范金融关系中的市场准入、经营范围、利率及汇率、资格审查等要素。这些要素对国民经济有直接或间接影响。所以金融法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比其他法律更直接、更明显。



金融法的宏观调控性在国际层面也有体现。金融法原本有国别性或者地域性。不同国家的金融法有诸多不同之处。但是金融全球化呈发展趋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贸易组织(WTO)等国际组织积极推行全球金融服务贸易与金融市场开放政策。世界上许多国家尤其是亚洲一些国家的金融法受其影响越来越大。这使得许多国家的金融法表现出更多国际性。

正因如此,《决定》在“制定金融法”之后给出一段解释。其一,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把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强化监管责任与问责制度,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其二,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统一金融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清算规则制度。其三,建立风险早期纠正硬约束制度,筑牢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构建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防火墙”。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及应用。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参与金融业务试点稳慎地拓展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推进跨境支付体系建设,且该体系要自主可控。强化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机制。建立统一的全口径外债监管体系。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

这段解释,实际都涉及金融法立法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资本市场改革升格

《决定》把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置于“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章节之下。这是否意味着资本市场改革与国家宏观治理体系建设相关?从提出的具体要求来看。其充分体现了“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人民观”。

《决定》再次提出,金融改革要发展多元股权融资。还要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并且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与此同时,《决定》要求,资本市场改革要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要防风险、强监管。以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在此总体要求下,《决定》还提出了6项具体改革事项。其一,通过改革支持长期资金入市。其二,通过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和退市制度。其三,通过改革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其四,通过改革完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约束机制。其五,通过改革完善上市公司分红激励约束机制。其六,通过改革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另外,要求“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

毫无疑问。不管是总体要求。还是具体事项。桩桩件件都是中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热切期盼的改革内容。这些应当是铸就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铸就中国资本市场积极向上的重要动力。

今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国九条”),为中国资本市场改革提供了详尽总体规划与具体意见。如今看来,《决定》对资本市场改革着墨颇多,再次逐一提及新“国九条”内容。为何如此?这表明党中央高度关注资本市场改革发展。

破解地方财力困局

在全会《决定》的各类改革事项里,财税体制改革被提及很多。纵观所有事项,大概呈现四个特点。其一,强化预算约束。其二,瞄准财力投向。其三,健全直接税体系。其四,为地方财力减负增收。

在“强化预算约束”方面,《决定》明确提出要求。要健全预算制度。要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要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同时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要统一预算分配权。要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规范性。要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另外,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强化对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强化对财政政策的宏观指导。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强化事前功能评估。

在“瞄准财力投向”方面,《决定》明确提出要求: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强化基本民生的财力保障。同时,要实施结构性税收政策。健全税收制度。该税收制度要有利于高质量发展。有利于社会公平。有利于市场统一。要优化税制结构。要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要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要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机制

在“健全直接税体系”这件事上,《决定》明确提出要求。要求健全直接税体系。要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并把这些内容作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先立后破的一个重要抓手。

在“为地方财力减负增收”方面,改革事项众多。《决定》明确要求,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做到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升市县财力与事权的匹配程度。建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且稳步下划给地方。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以及抵扣链条。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研究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成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合理拓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畴,适度扩充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及比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构建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以及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长效机制,加速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适当下放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让地方依据实际情况实施差别化管理。

此外 为给地方政府减轻负担 《决定》提出要求 适当加强中央事权 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 中央财政事权原则上通过中央本级安排支出 减少委托地方代行的中央财政事权 不得违规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 确需委托地方行使事权的 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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