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0|回复: 0

北京财经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总则、体制及指导建设相关规定

[复制链接]

6463

主题

0

回帖

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9461
发表于 2025-4-28 21:2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总则

为加强北京财经研究基地的科学管理。促进基地建设与发展。依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结合财经研究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体制

第三条 基地由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和市教委负责指导建设。它们对基地开展研究提供指导和服务。它们负责基地建设项目经费资助。它们促进基地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

财经研究院负责基地的运行。它在中央财经大学(以下简称学校)的指导下。进行基地的具体建设。开展基地的具体管理。

基地成立理事会。理事会由学校分管副校长、科研处处长、财经研究院院长以及北京市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理事会对基地建设与管理进行指导。

基地成立学术委员会。其成员由校内外知名专家构成。学术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学术委员会负责修改学术委员会章程。学术委员会审核鉴定研究成果。学术委员会择优向有关部门推荐研究成果。学术委员会对学风问题进行监督。学术委员会对科研诚信问题进行监督。学术委员会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基地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要执行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的决定。要制定基地五年研究规划。还要制定年度研究计划。需组织开展项目研究。要举办研讨会等学术活动。要聘任研究人员等。要制定已批准的经费支出计划。要向理事会、学术委员会提出重要事项动议。要向理事会汇报工作。要负责其他事项

三、人员管理

第八条 基地研究人员由专职人员与兼职人员组成 且以专职人员为主 除基地固定科研人员外 实行流动式科研人员管理体制 兼职科研人员带课题进入基地 课题完成后便离开基地

第九条 基地努力创造条件。聘请党政、企事业单位中理论素养较高的领导干部参与基地工作。同时积极推荐基地专家到党政机关挂职。积极推荐基地专家到党政机关任职。积极推荐基地专家到党政机关兼职。



第十条 基地要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对于在决策咨询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地人员。要按照相关奖励性绩效办法来发放。

第十一条 基地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由研究院科研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图书资料、简报与内参等具体工作也由研究院科研管理人员负责。

四、建设任务

充分整合科研资源。凝聚一批高水平研究人才。致力于搭建科研平台。该平台服务教学、科研及社会。确立特色鲜明的研究领域。此领域与首都发展密切相关。形成持续跟踪研究的长效机制。组织科研项目。产出研究成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为首都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第十三条 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学科优势。追踪北京财经领域最新动态。追踪前沿问题。以基地研究项目为依托。培养学术带头人。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组织名家论坛。组织名师论坛。加强学术传承。加强创新引领。激发师生学术动力。吸收相关领域优秀博士生进入课题组。吸收相关领域优秀硕士生进入课题组。培育北京财经研究领域后备人才。培育咨政研究团队。成为国内相同研究领域的人才培养基地

第十四条 学术交流。基地同北京市相关财经部门紧密联络,不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发挥基地作为对外学术交流窗口的作用,扩大基地学术影响与知名度。积极创新研究方法,推进跨学科平台建设,加强学术交流,提升科研水平。

第十五条 资料信息建设。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强专业数据库建设。加强案例库建设。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收集整理和北京市财经发展有关的信息资料。实现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各相关研究基地的资源共享。建立基地网站。该网站内容丰富。便于查询。日常维护十分完善。将其作为基地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

第十六条 咨询服务。采取加强调查研究的举措。积极主动承接政企部门委托的研究课题。聘请北京财经部门工作人员担任兼职研究员。或者吸收他们加入课题组。鼓励基地学术骨干担任北京财经部门顾问。通过这些措施建立与北京市决策部门的合作关系。提升解决重大实践问题的综合研究能力。增强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以便更好地服务首都发展。进而成为全国知名的财经类咨询服务基地

第十七条 基地编制《财经简报》。该简报会定期报送。报送对象包括校内与校外。

第十八条 《财经内参》。基地会定期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财经内参》。其内容主要围绕北京财经方面的重大问题。还围绕民生热点问题。以此服务北京的高质量发展。

五、经费管理

第十九条 基地经费管理 参照北京市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参照学校科研处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参照学校财务处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六、考核评估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基地所完成的研究成果,像论文、专著以及研究报告等,都必须标注“北京财经研究基地”。

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基地依照要求与需要,及时向北京市有关部门报送研究成果。同时报送工作总结。还要报送学科建设相关内容。以及人才培养情况。还有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 评估考核。基地综合评估以5年作为一个周期。在同一建设周期里。每年开展一次年度考核。

七、监督管理

基地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弘扬科学精神。提倡扎根实践的优良学风。基地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基地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基地遵循北京市法律法规。基地遵循相关管理规定。基地建立保密制度。相关人员要签署保密责任书。

八、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2017年3月修订的《北京财经研究基地管理条例》废止。《北京财经研究基地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废止。《北京财经研究基地岗位工作职责》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基地所有。

财经研究院

2022年4月22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远见科技】 ( 京ICP备20013102号-58 )

GMT+8, 2025-5-18 15:47 , Processed in 0.610591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