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 I 类项目包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单列学科项目)以及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项目;国家级 II 类项目包括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和科学技术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立项);省部级 I 类重点及以上项目涵盖其他中央和国家部委公开招标的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重庆市社科规划重点及以上项目、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大招标项目等。
若来源单位无经费资助,对于国家级及省部级 I 类项目,学校会以一事一议的方式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然后给予资助;对于省部级 II 类项目,按校级同类别标准的 1.5 倍进行资助,且按照成果导向方式列支。也就是说,项目产生的成果若符合《重庆财经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奖励范围,或者是该项目结项所认定的成果范围,就按照《重庆财经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奖励标准的 1.5 倍来进行项目经费报销,学院和二级学院不会重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