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5|回复: 0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中人,养老金为何不能只算两部分?

[复制链接]

6372

主题

0

回帖

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9188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余清泉专栏的第92篇原创文章-

前天我已经向大家介绍了相关内容,今天我将继续这一话题,为大家详细阐述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并以北京为例,具体解析其设计理念。

01

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

自1998年6月30日之后加入职场的新员工,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然而,对于在1998年6月30日之前加入职场,并在38号文实施后退休的员工,即所谓的“中人”,若仅包含这两部分养老金,则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待遇的降低。

由于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是逐步构建而成的,在1998年6月30日实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前,统账结合的模式刚被提出不久,各地实行的试点方案并不一致。因此,“中人”们的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并不多。若按照现行的养老金计算方式来计算,他们的养老金水平将会相对较低。

因此,为了确保待遇水平合理过渡、新旧政策顺利衔接,针对这部分人群,在发放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还将发放过渡性养老金,部分地区还会额外提供调节金等。国家并未对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作出统一规定,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经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核备案后执行。

02



北京的过渡性养老金设计思路

以北京地区的过渡性养老金制度为案例,我们可以探究其养老金发放机制的设计理念:

北京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仍参照基础养老金的设计理念:

以月均缴费工资的指数作为计算基础,每年累积满一年即给予1%的奖励,同时兼顾了缴费基数的大小和缴费年限的长短。

自1992年10月1日起,北京开始推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因此,在此之前的年份(可视为缴费年限)与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属于实际缴费年限)形成了两个不同的阶段。

在1992年10月1日之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所计算的,属于过渡性质的养老金。

G同 = C平×Z同指数×N同×1%



Z同指数代表的是在1992年10月1日之前,按同比例计算的缴费工资指数,鉴于该时段并未实际缴纳费用,因此被视为等同于按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缴纳,从而Z同指数被设定为1,其计算依据为公式(式一);而C平乘以Z同指数,则是将视同缴费年限的月均缴费工资进行指数化处理的结果,这一计算结果是通过公式(式三)得出的;而N同乘以1%则表示在1992年10月1日之前,对于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将发放1%的待遇。

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根据实际缴纳的年限所确定的过渡性养老金:

G实 = C平×Z实指数×N实98×1%

Z实指数指的是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个人实际缴纳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其计算方式遵循(式一);C平乘以Z实指数,得出的是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个人实际缴纳年限的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计算依据为(式三);而N实98乘以1%,则代表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每满一年,个人将获得1%的奖励。

过渡性养老金由上述两部分之和构成:G 等于 G同 加上 G实。

综合来看,过渡性养老金的月度标准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是基于视同缴费年限所计算的月度过渡性养老金,二是基于实际缴费年限所计算的月度过渡性养老金,这两部分相加即为最终的月度过渡性养老金标准。根据视同缴费年限来确定的每月过渡养老金金额是:以被保险人退休前一年该市职工的平均月工资作为计算基础,根据被保险人的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则增加其月养老金的1%;而根据实际缴费年限来计算的每月过渡养老金金额则是:以被保险人退休前一年该市职工的平均月工资与被保险人缴费工资指数的乘积作为计算基础,按照1998年6月30日之前被保险人的实际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同样增加其月养老金的1%。

本篇内容摘自余清泉与张文江合著的《社会保险法律政策与工具速查》一书,由我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具体页码为第131至133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远见科技】 ( 京ICP备20013102号-58 )

GMT+8, 2025-5-18 03:55 , Processed in 0.099888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