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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招聘承诺百分百就业?小杨轻信后竟背上巨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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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例1】虚假招聘,骗取培训贷款

小杨大专毕业后,在网络上发现了一则关于“UI设计助理”的招聘信息。招聘方告诉小杨,完成三个月的实习后,他将被推荐至阿里、腾讯等知名企业工作,并保证100%的就业率。然而,为了参与实习,小杨需接受专业的UI设计培训,而这笔两万元的培训费用需由他自己承担。小杨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招聘人员向他推荐了一款支持分期付款的软件。面对该软件精美的界面设计以及知名企业的工作机会,小杨未能抵挡住诱惑,选择分期支付了三个月的培训费用。然而,在三个月的实习期结束后,该企业却以“专业技能不足”、“面试未能通过”等借口搪塞他,要求小杨自行寻找工作。结果,小杨不仅未能如愿进入理想中的大厂,反而背负了数万元的贷款。

网警提醒:网络中存在一些招聘机构,打着百分百介绍工作的旗号,收取高额培训费用。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若企业要求员工在入职前缴纳保证金或培训费,员工应予以坚决抵制。此类要求均属违法行为。

【案例2】兼职骗取免费劳动力

小王在业余时间想找一份兼职,抄写员这个职位引起了他的兴趣,因为这份工作门槛不高,只需具备基本的书写能力即可,而且可以在家中远程办公,提供的报酬条件也十分吸引人。于是,小王被分配了一项任务,要求他将某份资料复制50份。经过大约半个月的辛勤努力,小王成功完成了这项任务。然而,当他将完成的稿件交给公司时,却被告知书写过于草率,不符合标准,因此公司没有支付给他任何报酬。

网络警察提醒:通常情况下,这类虚假兼职工作不会要求求职者前往实体办公场所,而是要求在家操作。这类工作往往采用计件制支付报酬,其常见手段是频繁更换试工者,以此实现不支付或支付极低工资来利用劳动者的目的。

【案例3】加入违法公司身陷囹圄



小郑受聘于一家企业担任客服人员,该企业主营向顾客推广伪造的证件服务,诸如律师执业证、注册会计师证等,然而这些证件均为伪造。小郑的工作职责是接听来电,向客户介绍业务,并未直接参与证件的伪造过程。然而,这家公司遭到警方调查,小郑也因此被判定涉嫌犯罪。

网警提醒:在求职过程中,部分公司看似光鲜亮丽,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网站,且大肆宣传,给人以正规企业的印象。然而,求职者往往未察觉到自己从事的工作可能触犯法律。这种看似合法的表象下,隐藏着欺骗的陷阱。即便求职者并未直接参与违法行为,也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因此,求职者需提高警惕,仔细辨别。

【案例4】黑中介和空壳公司勾结诈骗求职者

这家企业涉猎图书、建材、电器等多个行业,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集团。这样的招聘公告引起了小齐的关注,使他加入了众多求职者行列,一同前来应征。经历了一轮又一轮的严格筛选,小齐成功通过了面试。在正式入职前,公司要求他进行入职体检,然而,体检结果却并不理想。小齐注意到一个令人费解的现象:尽管很多人在面试中表现良好,但他们在入职体检时几乎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鲜有人能够顺利通过入职前的体检。小齐回想起体检经历,记得工作人员反复让他们上下楼,意图是提升体检者的心跳等生理指标。然而,这样做导致他们的心率和血压未能达到公司设定的正常范围。经过公安部的调查,揭露了这一事实:原来是由两家空壳公司负责招聘,在收取体检费用后,将求职者骗到医院进行体检,却以体检不合格为借口,拒绝为他们安排工作。

网络警察提醒:部分中介企业及空壳公司相互勾结,有时同一团伙既开设中介机构,又设立了空壳公司,他们首先诈骗求职者的中介费用,随后将求职者推荐至皮包公司,进而收取保证金、服装费、体检费等多种费用。

【案例5】虚假招聘盗取求职者信息

三月是学生求职的高峰时段,去年三月,小陆的社交圈里发布了一条消息:某会展中心招募志愿者,日薪100元,提供餐食。三月到四月期间的周六日均可兼职,每两天结算一次工资,男女均可报名,免费参与。有意者请整理好姓名和QQ号,通过邮箱统一提交,报名截止日期为2月28日,请大家抓紧时间报名,目前只剩下一百个名额了!小陆浏览了信息后,迅速地提交了个人资料,然而,他并未及时收到录用通知,反而陆续接到了形形色色的贷款、购物等垃圾短信,以及骚扰电话。

网络警察提醒:众多不法之徒利用求职者迫切寻找兼职的心态,意图窃取他们的个人信息,诸如电话号码、住址、身份证件号码、银行卡信息等,以此侵害求职者的权益。求职时务必保持警惕,切勿轻信高薪诱惑!



【案例6】借口扣押求职者证件非法牟利

今年五月,翁女士参加了福建某公司的面试并被录用。然而,在正式入职时,公司以处理入职手续和社保事务为借口,暂时扣留了她的部分重要证件原件,这些证件包括翁女士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中级工程师证书以及毕业证书等。翁女士入职不久,便从同事处得知,该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薪酬发放频繁出现问题。因此,她决定辞去工作,并索要归还个人证件。然而,公司方面却以翁女士需支付5000元“违约金”为条件,拒绝归还证件。

网警提醒:《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严禁扣留员工的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文件,亦不得强制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以任何理由向其索要财物。求职者需注意,企业仅需提交相关证件的副本,而各类证件的原本是不需要上交的。

【案例7】轻信他人误入传销

邹先生近期选择了离职,他在社交平台上分享了自己的这一决定,提及自己目前处于无业状态。恰巧,有一位与他关系并不算密切的朋友得知此事后,便在微信上向他发出邀请:“既然你现在没有工作,不妨来湖南游玩一番,你只需承担车费,到达之后我负责你的食宿。”受此邀请,邹先生便从广州启程,踏上了前往湖南的旅程。初抵湖南的初期,友人便陪伴他四处游历,数日之后,友人便向他提议:此处有一项重大建设项目,由我国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只要成功完成,便能获得丰厚的报酬,何不一同参与其中呢?面对朋友,他话语间充满了感染力,向对方承诺只需投入少量资金,三年后便能赚取巨额利润,紧接着便拉着他去参加了一场培训。在那几天的培训中,心理讲师不断强调这个项目的优越性,并提出了诸多诱人的优惠条件。幸运的是,邹先生保持了高度的警惕,并未被诱惑所迷惑,他敏锐地意识到这实际上是一个典型的传销团伙。于是,他迅速整理行囊,返回家中并立即报警处理此事。

网警提醒:一些销售代表可能会被高额回扣所吸引,以加入组织的名义缴纳所谓的“入会费”,之后通过宣传和诱骗他人加入以及购买特定产品来获取佣金。求职者务必提高警惕,辨别真伪,远离这些进行“洗脑”的非法组织。需明白,世间并无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会无故掉下馅饼,想要轻松赚取金钱几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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