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正式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2017年4月14日起实施
这次是真的,真的,真的!2017 年 4 月 14 日,住建部官网发布通知。此通知取消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3 年来,关于园林绿化资质取消与否的话题一直争论不休。如今,这个话题终于有了定论,园林绿化资质被彻底取消,且未并入市政专业。
附:通知原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这一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工作。
建办城27号
各省、自治区的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的园林绿化局,上海市的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的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重庆市的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建设局以及军委后勤保障部的军事设施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76 号),该决定删除了《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中“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这一内容。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申请不再予以受理。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能以任何形式,强制规定必须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当作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
各地要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核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城函133 号),从本通知被印发的那一天开始就废止了。
此前那些有关园林绿化企业管理的文件规定,要是和本通知不一样的话,都要以本通知作为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4月13日
一波三折的园林绿化资质取消之路
2015 年有传闻称要取消该资质;接着,主管部门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接收申请文件(1 月 1 日之前提交的会继续办理),这是一个实质性的举动;2016 年 2 月住建部官网转发了四川省取消园林资质审批的消息,使人们察觉到了官网的某些意图;2016 年 6 月住建部又发文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进行了修改,业界开始感到困惑,不知到底是取消还是不取消。
2017 年 3 月 21 日,国务院发布第 67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即《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在该决定中,对 39 部行政法规进行了处理,有的予以修改,有的予以废止。其中,《城市绿化条例》删去了第十六条,规定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来承担。绿化工程竣工之后,要先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进行验收,且验收合格,才可以交付使用。现在不再要求具备园林绿化资质了?很多媒体将此解读为园林绿化资质将会被取消。
2017 年 3 月 29 日,江苏发布了一个通知,即《江苏省招标办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停止使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紧急通知》。
自国务院令第 676 号发布之日起,招标人对于拟发包的园林绿化工程,不可以设置投标人具备园林绿化承包资质这样的资格条件。施工企业只要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就能够参加投标。
为确保工程质量,在园林绿化工程投标发包时,若已取消相关资质,那么在资格条件中,除了工程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诚信行为等方面外,能够设置与园林绿化工程相契合的企业类似业绩要求。当类似业绩通过面积、造价等量化指标来体现时,通常可以设置为不超过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的 70%。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被取消之后,在各地的招投标企业诚信库当中,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以及其有效期的限制都被取消了。
2017 年 3 月 30 日随即,江苏企业依据文件精神,对刚刚发布的招标公告发布了补充公告,称在资质方面只需持有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就行。
2017 年 3 月 31 日随即出现剧情反转。江苏在网站上删除了《江苏省招标办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停止使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紧急通知》。前述泰州招标企业发了 2 号补充公告,将前一天的补充公告予以否定。之后一切又恢复了常态。
最后的结局是,到了 2017 年 4 月 14 日,主管部门住建部正式发布了取消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消息,这与本文开头的部分相关。
这个讯息,物业人还是应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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