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281 发表于 2025-5-7 15:03:29

助贷新规 10 月 1 日起实施!小额网贷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定了?

经过两轮意见征询,小额网贷行业的关键商业模式——助贷业务,迎来了新的规定。2025年4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关于强化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监管,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的通知》(以下简称《助贷新规》),并宣布该规定将从10月1日起正式生效。

与2020年及2021年对互联网贷款辅助业务的规定相比,新的助贷规则强调商业银行需对辅助贷款业务的占比进行合理调控,防止对辅助贷款业务过度依赖。同时,新规对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具体规定,包括对辅助贷款机构实施总部对总部的“名单制”管理、禁止增信服务单位以各种形式收费。此外,新规还首次明确指出,商业银行与辅助贷款平台联合发放的短期网络贷款,借款人每笔贷款所承担的总体融资成本上限不得高于年化24%。

在新出台的助贷新规影响下,众多互联网贷款平台机构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它们成为了这场风波的焦点。由于金融许可证、资本实力和杠杆比等关键指标的严格审查,这些机构的自主贷款业务在规模、收入和利润方面的贡献远不及助贷业务。因此,助贷业务成为了各大互联网平台小额网络贷款业务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推动力。由于长期以来缺乏有力的监管措施,这个领域成为了金融消费者投诉、纠纷频发以及社会争议最为集中的区域之一。

新规旨在整治哪些领域消费者普遍抱怨的混乱现象?哪些具体业务活动会被认定为违规行为?哪些组织机构可能因此遭遇生存危机?

调研数据表明,新助贷政策的推行至少对四个方面产生了显著作用,具体表现为:加剧了“马太效应”,提高了行业的集中程度;降低了恶性竞争现象,规范了行业运行秩序;推动了技术成果的输出,使得“网银”间的合作更加稳固;改善了行业的整体形象,减轻了消费者对投诉问题的压力。

分润比例不再“一刀切”

在2024年9月和11月,即新规正式出台之前,监管机构对助贷新规进行了两次广泛征询意见。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正式推行的助贷新规呈现了诸多新调整,这些变化亦体现了监管方与业界深入交流后的最新共识。

新规首次对助贷新规进行了明确,规定商业银行总行需对助贷机构和增信服务机构实施“总对总”的名单式管理。同时,通过网站等途径,要确保名单的及时披露和更新,以此提升透明度。此举旨在避免目前商业银行各级机构之间在对接助贷机构时出现的混乱和不透明状况。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在对比分析中注意到,相较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助贷新规进行了多方面的修订。特别是,针对“分润”这一概念的相关条款,其表述内容出现了不少变化。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助贷服务费用需在贷款全部还清后支付给助贷机构。然而,正式版本对此进行了调整,规定商业银行应按贷款实际收到的利息比例支付合作费用,且支付进度需与贷款本金回收进度保持一致。这一变化使得商业银行的分润效率得到提升,因而更受助贷机构的青睐。

征求意见稿中,原先关于“分润收费比例不得超过30%”的规定已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具指导性的描述。该描述要求商业银行在确定合作费用上限时,必须全面考量资金成本、风险成本、管理成本以及合理收益等多个因素,并且要谨慎行事。同时,银行还需严格执行既定的费用上限,绝不能因追求业务量的增长而降低管理标准。

“分润比率”亦称作分润率,系指在合作项目或业务中,一方(例如助贷平台)自另一方(诸如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取得的收益分配比例。查阅已上市的6家助贷平台公司年报可知,该项业务收入在报告中多被称作“信贷撮合服务费”或“贷款便利服务费”,其在总收入中的比重各不相同,介于18%至64%之间,这一差异主要取决于各公司的业务结构。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的研究员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在助贷业务的实际操作中,主流的互联网助贷平台与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资金提供方之间的利润分配比例大致介于25%到35%之间;同时,一些股份制银行、领先的城商行以及互联网银行等主要资金提供方自行发放的个人小额网络贷款的年化利率普遍没有超过18%。若按照不超过30%的利润分配比例,那么助贷平台从贷款发放中实际取得的收益比率(与贷款本金相比)将不会超过5.4%。一位来自华东地区的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在接受调研时如是分析。

实际上,目前与商业银行合作的主流助贷机构的收益水平普遍介于1.5%至3.5%之间。根据信也公司(前称“拍拍贷”)的年度报告,其贷款便利化服务的平均收费标准在2021年至2023年分别为4.2%、3.7%和3.1%。该公司指出,平均收费标准逐年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借款人利率的下降。

砍头息、高担保费有望被遏止

新规在处理分润比例上不再采取统一标准,这并不代表对市场主体的随意定价行为不加约束,以损害借款人权益为代价,而是通过控制“综合融资成本”来对总体成本进行管理。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的研究员经过核实多家商业银行的信息,指出监管部门近期已对助贷新规作出明确规定。根据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在助贷业务中对借款人单笔贷款支出的综合融资成本上限设定为年化24%。同时,监管部门还禁止增信服务机构采取任何形式进行额外收费。具体来说,新规定要求商业银行在合作协议中必须明确平台服务及增信服务的费用标准或其范围,并将增信服务费用纳入借款人的整体融资成本计算中。同时,需明确整体融资成本的区间。此外,平台运营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借款人收取利息或费用,增信服务机构也不得通过咨询费、顾问费等手段变相提升增信服务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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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的研究员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助贷业务中普遍存在平台服务费和增信服务费两种收费形式,这些费用可以按照固定金额或者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收费的频率包括单次支付、首期和尾期支付,以及与借款人还款同步分期支付等多种方式;观察费率,平台服务费由助贷平台收取,其费率根据贷款种类和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不同,介于1%到15%之间;而增信服务费则由增信机构收取,或者由助贷平台代为收取,通常的费率范围是总贷款金额的3%到5%。

在具体业务操作中,一些助贷平台采取的三种做法引发了广泛争议。首先,在公布小额网络贷款的年化利率时,往往忽略了增信机构所收取的服务费用;其次,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平台服务费和增信服务费被一并扣除;最后,与助贷平台有利益关联的增信机构负责提供增信服务,而收取的增信服务费则被助贷机构所独占。

上述几种做法均容易招致金融消费者的投诉。若未将增信服务费用纳入年度费率计算,可能会导致借款人的综合融资成本超出其预期和承受范围,进而遭受借款人的投诉,被视为变相的高利贷;若在贷款发放时直接扣除相关服务费用,则可能被借款人认为是一种“砍头息”;另外,若通过关联的增信机构对借款人进行增信操作,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还可能损害增信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同时容易引发“强制增信”等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在各种增信方式收费中,担保费问题尤为突出。

黑猫平台所公布的投诉信息揭示,自2025年3月起,一些投诉案例中涉及的担保费率竟高达25%至30%,甚至更高。受影响的商家包括彩虹花、易支花、融享花以及薪小用等。这些高额的担保费用往往并未包含在助贷平台对外公布的贷款费率之内,导致实际贷款成本显著超出借款人的预期和实际承受能力,同时,这一成本也大大越过了综合融资成本不得超过36%的警戒线。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担保费用比率不得超过贷款利率”,然而在正式版本中,这一条款已被取消。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的研究员经过调查发现,在微型网络贷款业务中,借款人明显处于不利地位,担保费用比率实际上是由担保机构单方面决定的,而且收费标准并非基于对业务风险的谨慎评估。因此,这实际上侵犯了金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利。

既然规范担保费是必要的,为何最终却将其取消?一位总部设在上海的助贷平台企业负责人向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的研究员透露,正式版本已通过“综合融资成本”这一概念涵盖了借款人的所有费用,所以取消担保费并不代表监管要求有所放宽,实际上只是转向了更为有效的监管方式。

新出台的助贷新规将有力遏制那些消费者反响激烈的高利贷、砍头息、高额担保费等不良现象。

网贷高利率缺弹性

差异化风险定价作为助贷新规中规定的政策措施,显现出其显著的现实关联性。在2025年的第一季度,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的研究员们,通过扮演自由职业者、服务业从业者等不同角色,对多个主流助贷平台进行了利率的实际测试(详情请参阅《小额网贷市场系列调研》)。

测试数据表明,那些通过授信审批的助贷平台所提供的贷款,其年化利率普遍接近24%或36%,这正是目前小额网贷市场所遵循的“两条线”规则的最高标准。具体来看,消费金融公司的小额网贷利率普遍趋向于24%的年化利率,而小额贷款公司及互联网助贷平台的小额网贷利率则多接近36%的年化利率。在同类公司之间,利率的价格差异极为有限。

“两条线”这一概念源于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就金融和民间借贷案件审判所颁布的一系列司法解释。一般而言,贷款利率在24%以下的部分享有法律的保护,而超过36%的贷款利率则被视为非法,并丧失法律的保护资格。在24%到36%这一区间的贷款利率被业界称作“自然债务区”,一旦借款人已缴纳此部分利息,便不得再索回;而若借款人尚未支付,贷款方亦不得强迫借款人履行偿还义务。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的研究员们发现,在6家被调查的助贷机构的年度报告中,都专门用较大篇幅对那“两条线”及其法律依据进行了详尽的解释,同时,也提醒了公司,由于政策或政策解读上的变动,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运营产生多种潜在风险。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的研究员通过实际检测发现,不少上述助贷机构依旧维持着约24%至36%的贷款利率进行放贷,其中一些平台未明确告知年化贷款利率、强制放款、拒绝借款人提前还款等做法,这些行为对借款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实际上,在“自然债务区”的边界附近提供贷款已成为小额网络贷款领域的常规做法,同时也是金融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区域。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的研究员在“黑猫投诉平台”上运用“贷款”这一关键词进行检索,结果显示,2025年4月,共有超过320条投诉信息,其中接近、达到或超过“36%利率”的投诉高达近百条。这些投诉涉及的商家不仅包括之前调研过的上市助贷平台,还有洋钱罐、桔享花、万达贷、东成贷、小象优品、小花钱包、微博借钱等。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1年启动本轮降息周期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对1年期LPR和5年期LPR的利率进行了调整,其中1年期LPR累计下调了0.75个百分点,5年期LPR累计下调了1.05个百分点。这样的降幅分别达到了20%和23%,进而推动了社会融资成本的持续降低。这一举措对于实体经济的复苏和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对提升居民消费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持。小额网贷的利率水平并未因央行基准利率的下降而显著降低,反而呈现出“政策导向”的特征,即从过去的高利贷、砍头息以及“714高炮”等不规范现象,逐步过渡至“两条线”的合规上限,贷款的定价机制明显缺乏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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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贷机构的贷款利率让人难以辨明。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的研究员进一步指出,在调研的6家已上市的互联网助贷平台年报中,并未公开年化综合融资成本的具体数据,其中宜人贷和嘉银科技更是没有透露年化平均贷款利率的信息。

即便在那些公开了年化平均贷款利率的企业中,这一关键数据的公布依然显得模糊不清,如同在迷雾中辨识花朵。信也科技的年度报告显示,所有尚未清偿的贷款利率均不超过36%,其中大部分甚至低于24%;奇富科技的年度报告则指出,其表内贷款和撮合贷款的内部收益率(IRR)也均未超过24%;而乐信的年度报告透露,对于低风险优质客户和年轻一代消费者的贷款利率最低为10%,而对于那些需要小额、快速资金周转的客户,其贷款利率最低设定为18%。相较之下,唯有小赢科技在年报中真实展示了2021至2023年的数据,期间小赢卡贷的平均年利率依次为19.34%、17.58%以及18.34%。

确保信息的全面公开是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核心措施。新出台的助贷新规对此进行了详尽的规定,规定商业银行和互联网助贷业务的合作伙伴必须“全面向借款人揭示……贷款的发放主体、贷款的年化利率、提供增信服务的机构、增信服务的费用比率、贷款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以及贷款违约后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新规定进一步明确指出,除了已经公开的利息和费用项目之外,将不再对借款人征收任何额外的费用。

“双融担保”或违规

距离新助贷规范正式落地实施尚有半年多的缓冲时间。在此期间,各助贷机构正忙于筹备。据一家行业领先的平台企业向南周新金融研究机构透露,该规定对其现有业务并无重大冲击,公司计划在过渡阶段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业务进行进一步的调整和规范。

调整规范的业务包括哪些?目前行业内的讨论焦点主要聚集在“双融担保”这一模式上。正如前文所提及,新出台的助贷新规明确指出,商业银行在与助贷合作平台签订协议时,必须明确规定“平台运营机构不得采取任何手段向借款人收取利息或费用,增信服务机构不得通过咨询费、顾问费等手段变相提升增信服务费率”。在当前的业务实践中,助贷机构一般会与不少于两家融资担保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当借款人申请小额网络贷款服务时,他们需分别与这些担保企业签订相应的协议。

以乐信集团旗下的分期乐平台为案例。据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的研究员实际检测,该平台所展示的与众多金融机构共同合作的信用审批相关合同中,显现出多家中介融资担保公司的存在。除了需要与正规金融机构签订“征信授权书”“个人信息授权书”等相关文件,借款人还需额外与这些融资担保公司签订数份合同。该合同的合作单位涉及昆明乾贯融资担保或云南国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至于个人信用信息的查询与授权书,合作方则是西安鸿飞融资担保,而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以及委托担保服务合同,合作方则普遍为厦门微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这样的布局是出于何故?其根本目的在于收取费用。以分期乐平台为例,目前该平台上的合作网贷产品利率普遍达到36%左右。在分润机制下,持牌金融机构大约能够以8%至18%的年化利率赚取利息收入,而剩余的18%至28%收益则按照约定比例由助贷平台及其合作的增信机构进行分配,因此,平均每个担保公司的担保费率大约可以降低至10%左右。

“双融担保”模式是否会被叫停?深圳某助贷平台机构内部人士透露,随着助贷新规的推行,这种业务模式或许面临违规的风险。然而,监管机构尚未对此作出明确指示。目前,整个行业正处于等待状态,密切关注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对此类业务模式的具体判断,以便进行相应的调整。

该头部助贷平台的有关人员透露,他们正在组建一支专业团队,对“助贷新规”进行细致的解读和研究,并且正在与相关监管部门积极沟通,寻求指导。“一旦经过深入研究或监管部门的明确指导,若现有业务模式需要作出调整,我们将严格遵循新规的规定,确保在规定期限内迅速完成业务模式的优化和调整。”

“马太效应”将强化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的研究员指出,与先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新的助贷规定在实施上更为可行,这有助于减少众多网络借贷用户的整体融资成本,并推动商业银行以及助贷机构进行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

同时,新出台的助贷新规将对助贷行业的整体布局带来四个关键性的变化。首先,它将加剧“马太效应”,提高行业的集中程度。新规执行后,助贷行业将步入以“总对总”为特征的名单管理制度,商业银行需定期对准入条件进行评估。由于中小型助贷机构合规能力不足且业务规模较小,它们未来发展的可能性可能会受到限制。相比之下,行业领先的平台更容易进入合作名单,并且能够长期保持在该名单上。

二是能够有效降低恶性竞争,整顿行业秩序。新规要求将增信服务费用包含在综合融资成本中,促进利率与风险相匹配以及实行差异化定价,这有利于阻止中小平台通过收取过高的费用来获取短期利益的违法行为。若头部平台能够依法经营,合理控制成本,那么将有助于改善行业环境,进而促使借款人的融资成本真正降低。

第三点,旨在推动技术交流,深化网络银行的合作关系。尽管监管机构反复重申,商业银行在进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时,必须确保“核心风险控制不得外包”,然而,助贷平台在互联网辅助获客、数据建模、场景分析等领域的技术上具备显著优势。随着助贷新规的实施,银行与行业领先平台有望在客户画像、反欺诈模型等方面展开更为紧密的合作,双方的业务联系有望得到加强。

第四点,旨在优化行业风貌,缓解消费者投诉负担。新规助力加强消费者权益的全方位保护,涵盖规范销售、明确收费、管理催收等方面。领先平台普遍已构建较为健全的信息公开和客户服务系统,面临合规整改的压力相对较低,有望借此机会增强用户信赖,吸引更多高品质客户。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 李鹤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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