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281 发表于 2025-4-26 21:35:44

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换领和延续工作全面启动,常见问题解答助您顺利申报

目前,我省已正式开启建筑业企业资质换领与延续的工作。为使企业能够及时知晓相关政策,我们将针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过程中的综合事宜、办理权限以及申报材料等方面的常见问题,还有申报人员方面的问题、申报业绩方面的问题等进行解答,希望大家予以关注。

综合问题

一、建筑业企业为什么要依法取得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依据其拥有的注册资本等资质条件。这些资质条件包括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以及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这些企业被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只有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才可以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相关活动,如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国家所规定的一些条件,包括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并且要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同时只能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主要参考哪些政策文件?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2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为建市〔2014〕159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是建市〔2015〕2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是建市规〔2023〕3 号。

2.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是苏建函审批〔2024〕10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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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举例(企业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新设立事项):

技术负责人的经历、职称或执业资格等条件需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所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通过该标准,可在二、标准⇒(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2 二级资质标准⇒1.2.2 企业主要人员中查到标准要求,即技术负责人要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并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及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的个人业绩、技术装备等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具体可查看二、标准,其中(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3 三级资质标准,1.3.2 企业主要人员这部分内容,查到标准要求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且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并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要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三、企业申请资质的类别、等级、数量、年限有何要求?

申请的数量也不受限制。

企业首次申请资质,也就是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去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是增项申请资质,即已经拥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都应当从最低等级开始申请。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也就是那些已经拥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去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的情况,这种申请是不受年限限制的。不过,在申请资质升级时,需要逐级进行申请。

资质标准中的“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这些表述该如何理解呢?

“以上”和“不少于”以及“超过”这几个词代表着下限,“以下”和“不超过”则代表着上限。“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这些词都包含其本身所指的数字。例如:在标准中,“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意味着净资产最少要达到 1000 万元(包含 1000 万元);在标准里,“开挖深度不超过 12 米的基坑围护工程”表示能够承接的开挖深度最大为 12 米(包含 12 米)。

五、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能否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能够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通过自身完成或者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当作其工程业绩进行申报。工程设计资质与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对照表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附件 4 - 1 中可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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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其自行完成或者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作为工程业绩申报;有建筑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其自行完成或者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作为工程业绩申报;有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其自行完成或者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作为工程业绩申报;有市政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其自行完成或者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作为工程业绩申报;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其自行完成或者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作为工程业绩申报。

上述两种情形需要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除了这两种情形之外,工程设计企业应当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中首次申请的相关要求来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外商独资企业能否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呢?其承包工程的范围又有哪些要求呢?

外商独资企业具备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资格。其承包范围是依据其所取得的资质许可来确定的。

七、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有哪些情形?

目前,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的“综合服务平台”已经达成了企业资质证书的电子化。在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注销存在以下这些情形:

涉及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未依法申请延续的情况,此资质证书会过期并自动失效,同时会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综合服务平台”上自动注销。

涉及资质证书被依法撤销、撤回或吊销的情况,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综合服务平台”上,我省建设主管部门会依职权且依法办理注销事项,这种情况下不需要企业进行申请。

企业提出注销申请时,属于依法终止的情况;或者企业依营业执照变更企业经营范围,比如不再从事建筑业相关业务的情况。在这些情况下,企业需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提交注销申请,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受理审核后,若符合注销要求,就会依法依规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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