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派出分局:现将《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发放给你们。你们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地去贯彻和实施。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0日
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领导人相关精神,要严格规范商业营销宣传行为。需为庆祝建党 100 周年营造良好氛围,包括喜庆热烈、严肃庄重、团结奋进的社会氛围和市场环境。依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要充分认识整治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要确保各类商业营销宣传活动能够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确保各类商业营销宣传活动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让各类商业营销宣传活动恪守公序良俗。要让各类商业营销宣传活动弘扬时代主旋律。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是工作部署,时间在 2021 年 3 月 30 日至 4 月 15 日。各单位组建了专项整治工作组,对工作方案进行了研究和制定,将任务分工细化,把责任落实到了具体的人,并且做好了辖区内广告市场主体的摸底排查工作。
第二阶段是整治实施阶段,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6 日至 8 月 31 日。各单位依据方案部署的工作任务,展开本辖区内的集中整治工作。市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中期工作抽查。
第三阶段是整改落实阶段,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各单位针对中期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加大整改落实的力度,以巩固并提升整治所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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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阶段是总结提升阶段,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25 日。各单位要收集并整理典型案例,将违法行为集中进行曝光,公示并公告相关违法主体,总结先进的工作经验,并且组织召开工作通报会。
三、工作机构及任务分工
(一)工作机构
为使此次整治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专门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的名单情况如下:
组 长 李惠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 李 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 李桂贤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规划与新闻宣传科科长
李瑞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科科长
王 彬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科长
额尔德木图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告监督管理科。
(二)任务分工
综合规划与新闻宣传科承担宣传和舆论引导的工作;综合执法监督局负责查办违法案件以及指导执法办案工作;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对线上线下相关交易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广告监督管理科负责违法广告的监管工作。
四、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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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整治在庆祝建党 100 周年等名义之下从事商业炒作并谋取利益等市场方面的乱象。四是要持续打击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的违法广告行为,以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违法广告行为。
加大对违法商业营销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这些行为会妨害社会安定且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要立足抓好意识形态等政治安全工程,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监管。对于涉及敏感问题、影响政治安全、宣扬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职业歧视等内容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要从严进行查处。加大对宗教场所周边的排查力度,要持续进行。同时加强网络广告监管工作,对于含有淫秽、暴力、赌博、迷信等内容的违法广告,要及时进行查处。
(三)依法查处低俗、庸俗、媚俗商业营销宣传行为。
坚决制止存在餐饮浪费行为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坚决制止存在煽动过度消费行为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坚决制止存在宣扬奢侈浪费行为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
加强对广告发布者履行广告审查把关职能职责的监督。要积极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的作用。需建立与本地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公安局、广电局等部门联合整治意识形态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的工作机制。要强化协同共治,发挥监管的合力。还要着力做好户外广告的监管工作。从严查处户外广告的导向问题,扎实做好各项排查工作。要对城市主干道、地标建筑等重要区域的户外广告位、广告牌进行排查;也要对地铁、公交车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户外广告位、广告牌进行排查。及时清理互联网专项监管所发现的违法违规内容,加大对违法平台的惩戒力度,以净化线上商业营销宣传环境。
加强行政指导工作。对工艺品、纪念品等类似商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广告制作发布单位、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市场主体,加大行政指导的力度。督促这些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好广告发布审查关,并且及时开展自查。还要及时与本地重要传统媒体、互联网企业进行约谈,指导并监督企业加强整改。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需高度重视,要深刻认识到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各单位应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持续深入地推进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突出协同共治,以扩大整治工作的社会成效。各单位需充分运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宣传部门、网信部门、公安部门、广电部门等进行沟通协作,达成信息共享、联动执法以及联合惩治的效果。要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的作用,鼓励、支持并引导广告市场主体积极创作和发布庆祝建党 100 周年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
各单位需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与研判。要对辖区的整治工作给予指导并督促,及时归纳总结工作成效,主动探索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大案件查办的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定期公布整治行动的成果,曝光典型案例,以此深入推动整治行动。
强化责任落实,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需切实提升政治站位,积极主动地去作为、谋划,将专项整治行动当作今年的重要任务紧抓不放。采取切实能行的措施,精心地进行组织,周密地展开部署,明确各自的责任,扎实且深入地开展整治工作,务必确保整治工作能够取得实效。
各单位需在每月 12 日之前,向市局反馈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各单位要向市局反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需向市局反馈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效。2021 年 6 月 10 日之前,各单位要报送整治行动的中期工作总结。2022 年 1 月 4 日之前,各单位需报送整治工作的工作总结。若工作中出现重要情况或重大案件,各单位应及时报告市局广告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杨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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